中外合资公司注册材料是本次重点内容。对于首次进行中外合资公司注册的朋友来说,在提交材料这方面可能让您感到烦恼,相信通过下面这些材料就能帮助您在提交材料这方面而耽误时间。
1、设立中外合资(合作)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所需的材料:
(1)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1份;
(2) 投资方的营业执照与开业证书;
(3) 两份银行资信证明原件,表明投资方的资信状况,需在6个月以内颁发的,有中英文对照;
(4) 外商投资者的董事会决议;
(5) 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、2张照片,或香港身份证、准入通行证;
(6) 场地租赁合同正本1份;
(7) 投资方公司及董事的材料,如香港公司的周年申报表;
(8) 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书;
(9) 拟办中国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章程;
(10) 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 1份;
(11) 中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
(12) 拟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由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方提供);
(13) 由中方授权代表签署的的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(原件);
(14) 由中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、副董事长、董事人选名单(原件);
(15) 中方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和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立该合营企业签署的意见(原件);
(16) 中方对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(原件);
(17) 由会计师事物所出具的中方企业净资产报告(原件);
(18) 若企业以实物投资,必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(原件);
(19) 董事会成员的任职文件及董事身份证明;
2、设立中外合资(合作)经营企业外方投资者所需材料:
(1) 外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,如果外国投资者是自然人的,应当提供其有关的身份、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;
(2) 外方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份(原件);
(3) 拟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由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一方提供);
(4) 外方经公证的合法开业证明(原件);
(5) 由外方授权代表签署的的合资企业合同和章程(原件);
(6) 由外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、副董事长、董事人选名单(原件);
(7) 外方对新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(原件)及董事身份证明;
(8) 若企业以实物投资,必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(原件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