影视公司注册规定于2007年1月1日起,《北京市广电局行政许可全程代理制度(试行)》、《北京市广电局行政许可台帐管理制度(试行)》、《北京市广电局行政许可公示制度(试行)》、《北京市广电局行政许可告知制度(试行)》、《北京市广电局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制度(试行)》等7项行政许可新制度开始实施。根据这些制度内容,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注册影视公司需要哪些条件?
设立公司所需条件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、企事业机构(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、合作企业),有符合
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五条、第六条);
2.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、资金和工作场所,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(《广播
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六条);
3.在申请之日前三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(《广播
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六条);
4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(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六条)。
汉唐信通业务类型介绍:
1、著作权办理
2、外贸公司注册
3、北京公司注册
4、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》
5、外资公司注册
6、网络视听经营许可证
7、影视审批
如果您想要办理相关项目,请找汉唐咨询(北京)咨询有限公司,我们公司的资深顾问会帮助您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。您可连线在线客服也可通过热线垂询,欢迎致电来访。